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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漕工衣食所系”和“萝卜快跑”思考

卞思硕3个月前 (07-14)观点4548
最近武汉的“萝卜快跑”屡次冲上热搜,一则因为试点范围的扩大,另则因为是高额的补贴(低廉的价格),6公里路程车费仅为4块,甚至比地铁都便宜。网约车、外卖、快递号称灵活就业“三件套”,承担了就业蓄水池的作用。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担心“萝卜快跑”是砸了他们的饭碗,于是屡次抗议,相关讨论话题也上升为热议话题。

现在有个流行词叫做“新质生产力”,“萝卜快跑”貌似就是新质生产力的的代表,因为他用机器取代了人工,在某种程度提高了整体效率。于是网上有的支持者举出了大明废漕改海没有推行下去导致最终失去了市场和机会。言之凿凿“(漕运)不但效率低下……且腐败的漕运成为压倒明朝财政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也错失了借此机会,发展海运技术,从而开拓海上贸易这一关键历史进程。”可历史真的如此吗,自土木堡之变后,文官体系执掌朝纲,后期主张漕运的长官又是文官系统的人,文官系统不仅掌管漕运,并且署理地方事务。反抗皇帝决心废漕改海的并不是底层漕工,而是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漕工们呢,因为劳作一天不够一顿所食,还要经受各种的盘剥,废漕改海可能给了他们另外的生路,发出声音的并不是他们。正所谓“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明亡最大的问题正是文官系统和不节制的资本发展的问题,最终导致利益集团掌握了绝大多数的资源,中央财政也没有钱,养肥的都是地方官员和与之勾结的地主、大商人。明亡的问题也不是技术没有进步的问题,而是社会分配和贪污腐败这两个根本问题。
第一次工业革命时候,珍妮纺纱机的发明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因为砸了手工纺纱工人的饭碗,工人们冲进工厂砸了“珍妮纺纱机”,是为“卢德运动”。工业革命带来的其实并不只有科技进步,更多的是血与泪。随后的1831年,法国爆发了里昂工人起义;1841年英国爆发了“宪章运动”;1844年德国爆发了“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在那个激荡的社会中,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走上历史舞台。
工业革命背后的血与泪更体现的是殖民地的掠夺和全球的动荡(此处省略一万字)
读史可以知兴替,工人们砸了珍妮纺纱机为什么资本主义还在发展,因为他并不需要这些工人消费他们的产品了,他去搞殖民地了,向殖民地倾销了,产品外部消化了,也有雇佣的动力了,即便是被砸了碗饭的工人又找到了工作。而无人驾驶的取代计划,本质是内卷的,内卷是不能促进本国经济内生发展的。

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底层逻辑还是在于在投资拉动的情况下,去换取新的更大规模的市场,对国与国而言,这是关于外部市场的竞争。比如,我们没有办法生产高端芯片,很多产品就要从外部市场买,这就是给了外国的资本家的钱,因为资本家背后还有劳工,间接对应的是整个国家的消费市场。而“萝卜快跑”的经营模式,是企业和国内消费市场的竞争。我想这绝非是人工智能的发展初衷。试想,如果真的各行各业都流行“取代”式发展,大量的人员失业,资本家当前积累巨额财富也终将没有用武之地,因为届时消费市场已不复存在,资本家同样没有活路,当年资本主义不是没有经历过此种惨烈的经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黄金时代”又是什么原因呢?很关键的问题是资本家在不断提高的工人待遇和工人的话语权,双方的博弈中做着妥协,工人保住工资,保住了本国消费市场,就是保住资本家的钱袋子

我们要认识到,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劳工收入普遍比较高的底层逻辑不是他的生产力真的发达到顶了,往往攫取的是其他国家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比如卢森堡,国土面积就和我们国家一个县差不多,但是人均GDP全球第一,他难道是生产力极为发达嘛?其实不是,这个国家服务业占GDP比重高达86%,这地方虽然相当于我们一个县城,但是全球几百家银行都在这里,金融业务遍布全球。归根结底,这是通过国际资本垄断攫取着其他国家劳动人民的超额利润,以供养着国内消费市场。并不是实打实地靠着自己的生产力进步带来的高福利。

我相信,“新质生产力”一定是要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新技术,而不是向国内劳工和消费市场挥起的资本主义大棒。

马云大概2017年乌镇演讲举过英国《红旗法案》的例子,汽车发明的时候,英国通过了一个《红旗法案》,规定一辆汽车要3个人开,其中1个人必须步行在车子前举着红旗,车子不能超过红旗,因为没有看清汽车发展的未来,英国在汽车工业发展上落后了美德等国。有人说是英国当局为了保护那个时代“马车夫”从业者的利益。但是我认为并不是,从时代背景看,但是那个时代的所谓“汽车”其实是蒸汽机车,轰隆隆声音巨大,那么大声把马吓到,可能导致的是人仰马翻,所以才有了该法案。从因果关系看,《红旗法案》但并没有直接限制任何技术革新,这两件事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从技术层面来说,我并不反对无人驾驶技术的投资、投入,但是不是要用该等安全员、程序员代替司机的方式,应始终坚持“科技是以人为本”。在无人驾驶领域的商业化模式不应该是无人出租车、无人卡车、无人配送,应该是把无人化的操作代替那些人类所不能及、危险的环节,可以把人类解放出来的技术和应用。比如家用车的家用级别的无人驾驶,也是为了驾驶员开长途可以暂缓休息,是人类疲劳中解脱出来,可以更好的享受生活。要真说无人驾驶,民航飞机自动程序几十年前早就能干了,那为何还要两个飞行员呢?所以无人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路线应该是科技公司的技术输出至汽车厂家,设计更好的以人为本的产品,而不是在终端业态上,去侵占既有的服务业这块市场。
我前几天在B站看了个视频,有个博主讲这个问题的时候援引了刘慈欣《赡养人类》中一个说法,说人类社会的终极形态会有一个“终产者”,即掌握着全部的资源和财富的描述。我相信懂点经济学原理的都知道,这种幻想是多么不科学。人类有需求,有需求的交换,才对食物、水等物质赋予了价值,才有了如此复杂的市场。真如果的所有的人一无所有,所有的资源被终产者全部占有,那么就没有了任何需求,即便享有一切,因为没有了价格和交换,那么全部的资源也没有任何价值!
再回头谈谈产业思维,国家一直在鼓励车企、科技公司搞智能驾驶,那是为了在汽车产品上面获得国际领先地位,创造更好的汽车产品,把汽车产品拿到国际市场去竞争。跟进测试的目的也在于,发达国家都在推进,将来的产品跟不上国际,又要受制于人。
就如同何小鹏在评价Cruise雪崩时在微博提到的那句话一样:高阶自动辅助驾驶或有人全自动驾驶都可以看到清晰的路线图,但完全无人驾驶看不到完整的逻辑,我甚至认为可能需要另寻他途。此外,王传福2023年就说过“我看得比谁都清楚,无人驾驶是扯淡”。
下面我以法律视角谈谈无人驾驶汽车相关规制问题:
2018年工信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装〔2018〕66号),该文件的的效力等级为政策性文件。主要明确是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的相关规范。
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交办运〔2023〕66号),该规范的效力等级依旧为政策性文件。该文件第六条指出,“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安全员应当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线路情况,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变更或更新升级后,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要及时加强对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功能、新技术、新要求。安全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
这份文件其实为无人驾驶的“萝卜快跑”打开了政策大门,但是该文件真的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节十九条到二十四都讲的机动车驾驶人,即前提逻辑需要所有的机动车都需要人驾驶员的,根本不存在无人驾驶的条件。所以我个人觉得,虽然该份文件是交通部发布的,但是规制范围超脱了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美国发展无人驾驶车的立法路径始于一份2016年的联邦政府政策性文件《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随后又在2017年、2018年分别做出了2.0和3.0版本,但是该文件也不是强制规制,而是政策指引。因为美国各州有立法权,这份文件可以起到指引作用。虽然2017年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个SELF DRIVE ACT,但是最后这个文件在特朗普时期就没签,后来拜登也没签,后来也不了了之。况且重中之重的事,这个众议院签了的SELF DRIVE ACT也不允许商用车(就是规模巨大的物流、卡车等领域),仅仅可以的就是出租车。
但是我们国家不一样,我们国家作为单一制国家,立法权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也要符合上位法。为了无人驾驶汽车扫清障碍,就需要全国人大先修改上位法,地方才可以因地制宜设置地方性法规。所以在立法上,不仅仅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么简单。《刑法》是不是又要修改?这个无人驾驶的出租车交通肇事了,是算谁的责任,安全员吗? 不是有说可以按照1:3的比例设置安全员,那正好赶上那辆车没有安全员又怎么办呢?那没有安全员又算是谁的过失呢?因为黑客入侵,导致驾驶的交通肇事又算谁的责任呢?还有涉及的法律修改更为众多,比如《民法典》、《保险法》、《公路法》等等等等。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百万漕工衣食所系”带给我们兴亡教训不是因噎废食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问题不是没有解决方式,美国罗斯福新政后的大举债(“借”走资本家积累的资本,强制投资)、大基建,不仅拉动投资,并且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创设就业岗位,提振消费市场,通过劳工法案,提高劳动待遇,保证工作时间的同时有时间再去让劳工消费,无疑都是好办法。新时代的灵活就业三件套无异于旧时代的“以工代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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